点击返回主帖:【年度盘点】2021年金华楼市数据早知道,不懂房产的人都爱看!
2021年,可以说是房地产行业的关键转折之年:“十四五”规划全面开启,中央延续“房住不炒”,“三道红线”政策效果愈发显现,市场状态从年中开始延续平稳之势。
今天,咱们来盘一盘金华的调控政策,毕竟这是短期影响楼市的重要因素,而且今年围绕着“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目标,金华阶段性地出台了相关政策,从土拍到销售,从限售到市场整治...
作为普通购房者,买房怎么能不看政策呢?
2021年全年与金华楼市相关的政策已经在这了,赶紧收藏起来吧!
重点关注这几点:
1.2021年之后买二手房,注意房产是否有设立居住权;
2.买70年产权住宅,产权到期了房子还是你的;
3.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抄送传达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审慎管理”的通知。
关键信息如下:
1.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2.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
3.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购买手台自住住房合理的信贷需求;
4.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5.严格审查首付资金来源(如严查利用经营贷和消费贷购房的情况);
《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通告发布。
其中提出优质高中分配生名额将提升至70%,并逐步实现中考全省统一命题。
《关于集中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发布,大致信息如下:
1.预订、登记、选号或办理VIP卡等形式,收取各类定金或预售款项性质的“诚信金”、“意向金”等行为属违规;
2.楼盘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预售房源需在10日内一次性全部对外公开销售;
3.中介机构经营场所需有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等公示;
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从优化土地供应、完善土地出让方式、组合运用政策措施、加大市场整顿力度、加强市场运行分析等方面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具体如下:
1.加大市区住宅用地供应量;
2.提出完善土地出让方式,视情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自持”“限地价、竞配建”“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出让;
3.严格商品住宅销售方案备案管理、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4.进一步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
3月20日,主城区首批限售价用地挂牌。
其中包括备受大家关注的南苑学区调整,以及湖海塘板块学区的调整。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金华市开发区出台了《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用房申购管理办法(试行)》,针对开发区重点人才目录中的1至5类人才和在开发区范围内工商登记注册且近三年纳税或研发贡献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同时提出开发区人才用房,5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规定。
金华市区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
1.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2021年8月2日24:00时前已购买的不列入限售范围);
2.金华市区限售价项目,以及购房意向客户大于可售房源数的项目,采用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3.金华市区开展热点区域二手住宅交易参考价格发布试点;
4.商品住宅在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后,除可以在父母、配偶、子女之间增减名字外,其他不予更名。
金华市建设局公开发布《关于金华市区实施新建商品住宅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1.在金华市区范围近2年内无国有土地上住房持有和交易记录且符合无房家庭条件之一,可以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宅;
a.本人或配偶具有金华市区户籍的;
b.本人或配偶近三年内在金华市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
c.本人或配偶属于金华市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省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A至E类高层次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取得高级工技能等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在金高校的毕业生;经市委人才办、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急需人才、特殊人才)
d.单身离异的需满足离异后在金华市区范围近2年内无国有土地上住房持有和交易记录。
2.开发商的意向登记要在商品住宅销售系统、销售现场等处公示不少于三天”且“实行商品住宅购房意向线上登记;
3.“无房家庭”将比普通家庭多拥有一次摇号机会;
4.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两次的家庭,自末次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6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
《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包含46项整治内容,事关房地产方方面面!比较受关注的主要是:
1.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2.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
3.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4.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5.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6.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
7.捏造、散布不实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
8.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金华市区商住项目建设品质十条(试行)》的通知发布,该《通知》内容针对金华市区住宅建设品质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且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为三年。
关键信息如下:
1.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密度应控制在23%以内;
2.沿湖沿江沿山沿园或建设规模总量较大的项目,第一排建筑外立面应采用全石材干挂、铝板或铝板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等材料,建筑高度60米以下的住宅类,屋顶采用全坡屋顶形式;沿湖沿江沿山沿园及沿框架性主干路等重点区域的项目,外立面阳台全封闭。
3.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不小于75㎡(保障性住房除外),四层及以上住宅不得设计与地下空间相连的户型。
4.住宅配建车位数应不少于住宅套数的1.3倍,地下车库小型车标准车位尺寸不小于长6Mx宽2.5M。
5.城市综合体项目中,商业、娱乐配套建筑需要开发商全部自持,不得分割,商务功能建筑最少分割单元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纯商业、商务或融合商业商务项目,商业最少分割单元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商务最少分割单元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