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配租对象范围的人才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根据不同的人才类别和租金优惠,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个人申租条件:
1、申租人属《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人才目录》中的1至6类人才;
1、申租人由开发区辖区内单位全职引进签订正式合同并缴纳社保;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均无住房;
3、与市区高端人才租赁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租房补助不可同时享受。
单位申租条件:
税收关系在开发区的所有单位并满足一定税收条件。单位具体申租指标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用房申租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详见 :登录网页—搜索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平台—区人才用房申租)。